睿通世安 · 出海深研 03
越南砍掉62个行业准入,同时装上一道国安审查
62个行业
研究摘要
越南这一轮改革的方向,是把“能不能进”和“进来之后怎么管”拆成两套东西分别处理。准入端持续做减法:削减有条件经营行业、允许先设企业后办投资登记证、园区项目15个工作日发证、并购申报门槛翻倍。监管端持续做加法:新设国家安全审查、把定期报告从每年一次改成每年两次、修订海关法与反洗钱法。对重资产制造企业,这是净利好;对依赖转口和原产地安排、依赖多层股权架构、或处在外资受限服务业的企业,风险反而上升。
62个行业
《投资法》修订法(第24/2026/QH16号)削减的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数,另修订14个,较2025年《投资法》减少28.28%;2026年8月24日通过,2027年3月1日生效
786项
预计清退的经营条件数,另减少232项行政手续,每年节省合规成本约1750亿越南盾(约合660万至670万美元)、缩减约7500小时办事时间;越南财政部测算值,非实际发生数
30家门店
第342/2026/ND-CP号政令规定的国安审查触发门槛之一:单店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连锁达到30家,须征求公安部与国防部意见;另有100家(各不足500平方米)与50家(500至3000平方米)两档
2000—3000亿美元
政治局第10-NQ/TW号决议(2026年6月8日)设定的2026至2030年新注册外商直接投资目标,年均400亿至500亿美元;其中约四分之三要求来自发达经济体
41年 · 0次
世界银行口径下,越南1985至2025年的41个完整年度中,增速达到10%的年度数为零,最高为1995年的9.54%;1998年以来仅2022年与2025年回到8%以上,28年年均6.31%
越南这轮改革不是“放宽”或“收紧”二选一,而是把监管重心从门口搬到了车间、码头和门店现场:进门确实变容易了,但进门之后多久被盘一次、按什么标准盘,规则也一起变了。
01|总览:同一个国家的两件相反的事
拆门槛与装检查同年推进、互为因果:两者不是互相抵消,而是分工。
| 时间 | 放宽:拆除条件、简化准入 | 收紧:新设核查、报告与许可 |
|---|---|---|
| 3月31日 | 第96/2026/ND-CP号政令:可先设企业、12个月内办投资登记证;园区项目15个工作日发证 | — |
| 7月1日生效 | 第66.17号决议:有条件经营行业由198个减至142个;第66.18号决议: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翻倍 | — |
| 8月24日 | 《投资法》修订法:削减62个、修订14个有条件经营行业 | 同一部法律:签证服务新增为有条件经营行业;禁止供人吸入的一氧化二氮交易 |
| 8月 | — | 《海关法》修改补充法(第11/2026/QH16号);同步修改《反洗钱法》《防扩散法》 |
| 10月18日生效 | 第342/2026/ND-CP号政令:废止经济需求测试 | 同一政令:新增国家安全审查;定期报告改为每年两次 |
2026年8月24日同时落在两条轨道上:国会通过《投资法》修订法(削减62个行业),同一天该法把“获授权企业提供的签证服务”新增为有条件经营行业、并禁止供人吸入的一氧化二氮交易。
拆掉的是开门之前的条件:哪些行业要额外许可、审批多久、并购要不要事前申报。装上的是开门之后的责任:运营期报什么、门店开到多少家、多大面积会触发审查、进出口数据能否对上。
越南政府反复说的从“事前审批”转向“事后核查”,改变的不是市场的开放程度,而是风险的暴露时间:合规风险从拿证那一个时点,摊平到整个运营周期,转口贸易的原产地认定、多层股权架构的商业实质随时可能被翻出来。
可行性测算里的“一次性合规成本”,要改写为随业务模式而定的“持续性合规成本”。
02|准入端:清单变短,顺序调换,时限压缩
准入端在清清单、改顺序、压时限,并购申报门槛也翻倍了。
清单变短。第66.17号决议先把有条件经营行业由198个减至142个;《投资法》修订法再削减62个、修订14个,2027年3月1日生效。越南财政部测算,将连带清退786项经营条件和232项行政手续。
清单变短不等于标准降低:官方称这是“管理工具的变化,而不是质量标准放宽”,相关产品仍受国家技术标准约束。
顺序调换。第96号政令允许先设企业、后办投资登记证(IRC),前提是企业登记申请载明“承诺满足外资市场准入条件”,且须在设立后12个月内办完。
先设企业不等于先干项目:生产、租地、设备进口、施工都须在IRC之后,拿到企业登记证就签合同、派人,按第72条属提前于法规行事。
时限压缩。园区内无需国会或总理批准投资主张的项目,可豁免投资主张批准、详细环评、施工许可和详细规划,改由企业“自我承诺”合规,并在开工前至少30天通知主管机关。其IRC在15个工作日内签发;不属于投资主张批准范围的一般项目,自收到齐备有效材料起10个工作日。均为主管机关办理时限,不是拿证总耗时。
并购门槛翻倍。第66.18号决议把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资产或营收门槛由3万亿越南盾提至6万亿,交易金额门槛由1万亿提至2万亿,大量中型外资交易不再需要事前申报;但判断是否需申报,要把资产、营收、交易金额三项都过一遍。
03|监管端:装上去的是一套现场核查机制
国安审查、报告频次加倍、海关执法合起来,把监管搬到了运营现场。
第342号政令一手放松、一手收紧。来自与越南有相关条约承诺的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,开第二家及以后门店不再需要通过经济需求测试(ENT);同时新增国家安全审查,以下三种情形须征求公安部与国防部意见:
- 投资者来自与越南没有市场开放条约关系的国家和地区
- 外国投资者控制大型中介电商平台、电商社交网络,或被列为大型数字平台的综合电商平台的运营主体
- 零售连锁达到100家(单店不足500平方米)、50家(500至3000平方米)或30家(3000平方米以上)
门槛按门店数与单店面积组合划线:同样开到30家,仓储式大店要过审查,社区小店还有余量。定期报告也由每年一次改为两次(1月15日、7月15日前提交)。
执法端,《海关法》《反洗钱法》《防扩散法》同步修订,把国际合规义务写进国内法:通关更快,错误数据也更早被发现,指向原产地认定、转口贸易和税基流失。
反向收紧的还有两项:签证服务被新增为有条件经营行业,越南财政部给出的理由是涉及公民个人与生物识别数据,据律所解读仅允许越南内资投资;供人吸入的一氧化二氮交易被禁止,2027年1月1日起适用。逻辑是:普通商业活动尽量放开,涉及公共安全、健康和数据主权的领域反而收紧。
04|动因:10%的增长目标如何倒逼制度提速
改革提速的直接压力来自增长目标:全年10%的增速,越南在有统计的41年里从未达到过。
2026年上半年GDP增长8.18%,为近年同期最高;但全年目标至少10%,财政部测算下半年须达约11.7%。通胀逼近上限、贸易逆差扩大、公共投资拨付滞后,短期工具已用足;剩下能立即调整的,是制度效率。
世界银行口径下,1985至2025年越南增速最高为1995年的9.54%,1998年之后只有2022年和2025年回到8%以上。
世界银行口径,共41个完整年度:最高为1995年的9.54%,没有一年达到10%;1992—1997年连续六年不低于8%,1998年之后仅2022年(8.54%)与2025年(8.02%)回到8%以上(红色为8%以上的年度)。2020年2.87%、2021年2.55%,其中2021年为41年最低。2026年上半年8.18%为越南国家统计局半年度口径,与年度增速不是同一区间,不可直接比较,未画入图中。
查看数据
| 越南年度实际GDP增速(1985—2025年) | % |
|---|---|
| 1985 | 3.81% |
| 1986 | 2.79% |
| 1987 | 3.58% |
| 1988 | 5.14% |
| 1989 | 7.36% |
| 1990 | 5.1% |
| 1991 | 5.96% |
| 1992 | 8.65% |
| 1993 | 8.07% |
| 1994 | 8.84% |
| 1995 | 9.54% |
| 1996 | 9.34% |
| 1997 | 8.15% |
| 1998 | 5.76% |
| 1999 | 4.77% |
| 2000 | 6.79% |
| 2001 | 6.19% |
| 2002 | 6.32% |
| 2003 | 6.9% |
| 2004 | 7.54% |
| 2005 | 7.55% |
| 2006 | 6.98% |
| 2007 | 7.13% |
| 2008 | 5.66% |
| 2009 | 5.4% |
| 2010 | 6.42% |
| 2011 | 6.41% |
| 2012 | 5.5% |
| 2013 | 5.55% |
| 2014 | 6.42% |
| 2015 | 6.99% |
| 2016 | 6.69% |
| 2017 | 6.94% |
| 2018 | 7.47% |
| 2019 | 7.36% |
| 2020 | 2.87% |
| 2021 | 2.55% |
| 2022 | 8.54% |
| 2023 | 4.98% |
| 2024 | 7.04% |
| 2025 | 8.02% |
从“吸引资本”到“筛选资本”
政治局第10-NQ/TW号决议定下2026至2030年注册外资2000亿至3000亿美元的目标,约四分之三要求来自发达经济体,招商与审批尺度会有倾向性;决议还明确列出半导体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优先领域。支持也改为按研发、技术转移等实际结果兑现,并与事后核查和追回挂钩。
中资的位置有一个错位:2026年前七个月,中国投资者新批项目约850个,数量居首;新注册资金近37亿美元,金额却落后于新加坡和韩国。
同期中国在新批项目数量上占比31.8%,居首位。截至2026年7月底,中国投资者在越南有效项目超过7000个,累计注册资金近370亿美元。
查看数据
| 2026年第一季度越南新注册投资额前五位来源地 | 亿美元 |
|---|---|
| 新加坡 | 63 |
| 韩国 | 44 |
| 印尼 | 17 |
| 中国 | 8.28 |
| 中国香港 | 3.71 |
总理黎明兴8月26日会见在越中资企业时说,合作不应只看“更多”,还要看“更好、更高质量、更具实质”。结合第10号决议看,越南欢迎中资继续投,但希望从加工组装走向技术、研发和本地供应链联动。
05|行动:四类企业,三份清单
按业务模式而不是来源地评估风险:同一国籍的企业,类别不同,待遇完全不同。
- 重资产制造
- 净受益(特别鼓励类外资可100%控股,无强制合资),但“自我承诺”把技术规范符合性的责任转给了企业
- 转口与原产地安排
- 风险上升最快,海关核验让错误数据更早暴露
- 分销、零售与电商平台
- 国安审查是新增变量,由来源地、平台控制权或门店规模触发;平台控制权由主体属性而非经营数据决定,调整空间有限
- 数据与敏感服务
- 四类中唯一在准入端被明确收紧的方向,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业务要单独做合规盘点
原产地串起越南的出口信誉、外部市场的关税待遇和在越工厂的实际成本。做“实质性加工”的工厂,要在日常业务中持续生成证据:原料来源、加工工序、增值比例、成品与原料的对应关系。以包装、简单组装或转口为主的环节,要严格复核原产地适用性。
- 按报告频次、核查强度和数据留痕要求,重算在越项目的年度合规预算。
- 对依赖关税优惠的出口业务做原产地复核,把证据链完整度列为独立评估项。
- 在财务模型中,按结果兑现的支持要按实际达成的研发投入与本地采购比例测算,不按签约金额全额计入。
- 建立政策日历:2026年10月18日与2027年3月1日两个生效日,第66.17号决议2027年2月28日到期;过渡条款方向不一,只能逐条核对。
- 跟踪各部委替代管理措施的出台,它决定放开是实质性的还是形式性的。
- 确认设立顺序符合第96号政令,12个月窗口已纳入倒排计划。
- 园区项目明确“自我承诺”的证据由谁负责、如何留档、保存多久。
- 零售与分销项目在选址和店型设计阶段对照三档门槛测算,远比开到第29家时再做便宜。
结语|门槛不是墙
把越南读成“松了”或“紧了”,都会导向错误的动作。
读成放松,就按旧模式继续铺产能;读成收紧,就连已明确的审批便利也一起放弃。按SRG的“三种松紧组合”框架,更准确的描述是“门槛降、核查升、激励后置”。
越南仍然需要外资,而且需要得很多:前八个月外商直接投资注册额同比增长55.4%。变的不是要不要,而是以什么条件要。总理那句话适用于所有在越外资:新阶段要解决的不是“更多”,而是“更好”。
1. 越南《投资法》修改补充法(第24/2026/QH16号,2026年8月24日国会通过,474票赞成、2票反对,2027年3月1日生效);越南《海关法》修改补充法(第11/2026/QH16号,同期通过,2027年3月1日生效);越南第96/2026/ND-CP号政令(2026年3月31日签发并生效);第342/2026/ND-CP号政令(2026年9月3日签发,2026年10月18日生效);第66.17/2026/NQ-CP号与第66.18/2026/NQ-CP号决议(2026年5月15日签发,2026年7月1日生效)。
2. 越南政治局第10-NQ/TW号决议(2026年6月8日,外商直接投资经济);第68-NQ/TW号决议(私营经济发展,第66.17与66.18号决议的政策依据)。
3. 削减幅度口径:以国会通过版为准,削减62个、修订14个,较2025年《投资法》减少28.28%、较2020年《投资法》减少40%。草案审议阶段财政部陈述的口径为“移除58个、修订16个”,两者不可混用。第66.17号决议的清单基数,多数机构表述为198个减至142个,另有234个的口径,差别在统计对象,本文采用前者。
4. 成本测算口径:786项经营条件、232项行政手续、年省约1750亿越南盾、缩减约7500小时,均为越南财政部测算值,非实际发生数。1750亿越南盾在不同来源分别折算为约660万至670万美元。
5. 宏观经济数据:2026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.18%(第一季度7.94%、第二季度8.39%),为越南国家统计局口径;全年目标至少10%,下半年需约11.7%;前八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均值4.45%;前七个月货物进出口约6590亿美元,出口约3200亿美元、进口约3390亿美元;前八个月货物贸易逆差约204.6亿美元。
6. 外商直接投资数据:2026年前八个月注册总额406.3亿美元、到位约172.5亿美元;上半年新注册约173.9亿美元;2026年第一季度新注册投资额按来源地为新加坡63亿美元、韩国44亿美元、印尼17亿美元、中国8.28亿美元、中国香港3.71亿美元。中国企业累计在越有效项目超过7000个、累计注册资金近370亿美元。以上均引自越南官方统计与政府新闻网公开发布,属初步统计值,后续可能修订。
7. 文中“三种松紧组合”框架与行动清单为SRG分析;法规与政策状态截至2026年9月28日定稿时点。越南各部委正在制定的替代管理措施与技术标准尚未全部出台,相关行业的实际监管尺度可能随后续细则调整。
8. 长周期增长数据引自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(指标代码 NY.GDP.MKTP.KD.ZG,越南,1985至2025年共41个完整年度;数据快照源标注更新日期2026年7月13日,经SRG留存并校验)。两个口径不要混用:世界银行2025年全年增速为8.02%,越南国家统计局2026年上半年增速为8.18%,区间、编制方法均不同,不可互相印证或替代。第4章图表只画年度增速,2026年上半年半年度值未画入,不与年度柱体直接比较。
· 越南《投资法》修改补充法(第24/2026/QH16号,2026年8月24日通过,2027年3月1日生效;削减62个、修订14个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,新增签证支持服务为有条件行业,禁止供人吸入的一氧化二氮交易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)
· 越南《海关法》修改补充法(第11/2026/QH16号,2027年3月1日生效;重构海关管理流程,推进国家单一窗口数据共享,加强走私与贸易欺诈检查)
· 越南第342/2026/ND-CP号政令(2026年9月3日签发,2026年10月18日生效,取代第09/2018/ND-CP号政令;废止经济需求测试,新增国家安全审查,须征求公安部与国防部意见)
· 越南第96/2026/ND-CP号政令(2026年3月31日签发并生效;外国投资者可先设立经济组织、12个月内完成投资登记证程序;园区项目适用特殊投资程序,投资登记证15个工作日内签发)
· 越南第66.17/2026/NQ-CP号决议(2026年5月15日签发,2026年7月1日生效至2027年2月28日;有条件经营行业由198个减至142个,移除56个)
· 越南第66.18/2026/NQ-CP号决议(2026年7月1日生效;经营者集中申报门槛上调,资产或营收门槛由3万亿越南盾提高至6万亿越南盾,交易金额门槛由1万亿越南盾提高至2万亿越南盾)
· 越南政治局第10-NQ/TW号决议(2026年6月8日;2026至2030年新注册外商直接投资目标2000亿至3000亿美元,到位1500亿至2000亿美元,约四分之三来自发达经济体)
· 越南政府第280/NQ-CP号决议(2026年9月22日,落实第10-NQ/TW号决议行动计划)
· 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(指标 NY.GDP.MKTP.KD.ZG,越南年度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速,1985—2025年;最高1995年9.54%,无一年达到10%;1998年以来仅2022年8.54%、2025年8.02%回到8%以上,28年年均6.31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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